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中,明确地制定了关于尚未进行分割的遗产归属问题的条款。
具体来说,该法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指出,夫妻之间共享的财产,除非有特定约定,否则在
遗产分割之时,应该首先将共同拥有的财产总额中的一半份额划归给其配偶所有,剩余部分再作为逝者的遗产进行分配。
如果遗产存在于
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那么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优先划分出其他成员所享有的相应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