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明确规定,对于签订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
劳动合同,其
试用期应当被限制在一个月以内;
而针对签署期限为一年至三年之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则应适用不得超过两个月的规定;
至于签订期限在三年及以上且属于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则应严格遵守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之间,仅能就试用期进行一次约定。
此外,对于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签订期限不足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均不得对试用期进行任何形式的约定。
需要强调的是,试用期实际上是包含在整个
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
如果劳动合同仅仅只对试用期进行了约定,那么这种情况下,试用期将无法成立,而该期限将会被视为整个劳动合同的期限。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