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破裂后,是否仍然有权利对伴侣的不忠行为进行索赔,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和决定。
若是在正式提出
离婚诉讼前,无过失一方并未针对伴侣的不忠行为寻求经济补偿,那么即使在这段时间之后再次发现对方的不忠行径,他们也无法对此展开进一步的法律追究。
然而,当无过失一方成为指控的被告时,他们有权在
离婚程序结束后的一年之内,基于对方的出轨行为向其提出
损害赔偿的要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