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
刑事律师所能为您做出的服务内容。
首先,在
侦查阶段,我们的律师有权利向负责侦查的行政机关咨询您的丈夫/妻子涉嫌的具体
罪名,他们还可以积极与受到
拘留的您接洽,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
此外,我们的律师也可以代表您提出
申诉、控告等请求,同时,如果您希望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我们的律师也会尽力协助您实现这一愿望。
其次,在
审查起诉阶段,我们的律师同样有权会见被关押的您,以便深入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在此期间,他们还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
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并有权
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
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我们的律师还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向您提供的
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
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并提出您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
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最后,在审判阶段,我们的律师有权前往人
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并会见在押的您。
在此过程中,他们还将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有权出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同时,我们的律师还将倾听您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