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意拟定了以下详尽的条款供您参考。
此份
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首先是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当前居住地址以及联系电话;
其次,需要明确表示双方均同意
自愿离婚并签订本协议;
再次,对于子女的
抚养权,应明确男方作为直接
抚养人,而女方则为非直接抚养人;
此外,还需详细规定
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原则及金额、
探视权的执行方式以及
财产分配方案、
债务处理办法等等。
最后,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名并注明签署日期。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将离婚协议分为三份,以便于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手续时使用。
同时,请注意,只有当双方在婚姻
登记机关完成
离婚登记后,这份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
以上就是我针对这个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欢迎随时向我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