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行为人因造成他人
人身伤害却无法支付相应的财产
赔偿时,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法院可以在行为人具备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恢复对该案件的
执行程序。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害方因为被告人的
违法行为导致了实际的物质损害,那么在整个
刑事诉讼过程中,他们享有提起相关的
民事诉讼请求的权利。
此外,如果受害者已经不幸离世或丧失
行为能力,那么他的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也同样拥有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
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典打伤人产生的
医疗费由
打人者赔,第三人也有过错的,可以
承担连带责任,但有
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