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系列涵盖以下内容:
1.金属门窗工程。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
4.电梯安装工程。
5.建筑防水工程。
6.建筑幕墙工程。
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
建筑工程项目中,
承包商向其他单位进行分包时,应当以自身实际获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项之后的剩余部分作为营业收入计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