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集资诈骗罪与
诈骗罪之间的差异性,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它们所侵害的客体性质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诈骗罪的客体通常被描述为一种单一性的,仅仅涉及到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然而,集资诈骗罪的客体却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特征,它不仅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同时还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构成了威胁。
其次,从
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这两种
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有所不同。
诈骗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范畴;
而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则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了单位组织,属于复杂主体的范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
非法集资活动,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相应
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指出,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我国《刑法》中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中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客体对象为实际已被
行为人控制的财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对象为不在其控制内的他人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