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犯罪分子而言,若欲申请
假释,需满足以下几个法定条件:
首先,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所需执行的刑期须超过原判期的二分之一;
其次,被判无期
徒刑的囚犯,实际执行时间则需在十三年以上;
再次,犯罪分子应严格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
此外,罪犯还需要确实具备深刻的忏悔和改正之意;
最后,罪犯不得存在再度实施
犯罪行为的威胁与可能性。
《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