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临时搬运工与雇佣方间并不构成
劳动关系,而是建立起了雇佣的契约关系。
然而,当出现以下几种特定情境时,即默认为临时搬运工与雇佣方之间建立起了劳动关系:
雇佣方的规章制度适用于该
劳动者,劳动者受到雇佣方的劳动管理,并从事由雇佣方安排的具有报酬的工作;
雇佣方及劳动者均符合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属于雇佣方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