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相关程序如下:
建设方应持有完备的申请表格、立项批准文件及投资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书、用地许可证实书、规划许可证明以及工程承揽协议,前往该建筑项目所在地区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申报事宜。
针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对于质询文件而给予的许可决定后,需要在收到当日之内制作出办理结果通知书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书面文档。
随后,需要在接下来的10天内将上述文档及时送达到申请人手中。
《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