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未明确规定父亲所负
债务需由其子女承担偿还责任。
在特定情况下,若老赖死亡后,其子女成功
继承了其生前财产,则只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为父亲偿还债务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父母与子女作为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并不因其血亲关系的存在而使二者的责任混淆。
因此,父亲所欠之债与子女无关。
一方面,我国法律坚决维护公民的合法债权权益,当
债务人离世之后,
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遗产进行追索;
另一方面,子女代为偿还父亲债务也并非无条件的义务,仅限于在合法继承遗产的前提下,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进行偿还;
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继承人如自愿偿还的,法律对此不予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