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胎儿在法律上享有
继承权。
在对遗产进行分配时,必须将胎儿的
继承份额予以保留。
若胎儿顺利降生,那么为其预先保留的遗产便会自然而然地转变为新生儿所享有的遗产,新生儿当然可以继承这些财产。
然而,倘若胎儿在分娩过程中不幸夭折,则他(她)无权继承之前预留给他(她)的那份遗产份额。
此时,这部分预留份额应按照
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由
被继承人的其他
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在
遗产分割时,必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若胎儿在分娩过程中不幸夭折,则保留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