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公司不慎遗失了
劳动合同,可采取如下应对之策:
首先,如有可能,我们可借阅并复印员工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副本,随后在
复印件上加盖
公司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的获取途径及时间等信息;
其次,若用人单位坚持不予提供复印服务,您亦可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协助,请求其为您复印相关文件。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应以一式三份的形式订立,分别由
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