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立未成年
子女监护权归属时,我们谨遵以下法则:
首先,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亲自抚育。
其次,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我们会与父母双方进行深入磋商,如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依据
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确保
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作出决定。
再次,当子女已达八周岁之龄,我们会尊崇他们的真实意愿。
此外,还需要遵守其他一些相关规则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