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息的规定如下:
在
签署合同时,双方可就利息进行商议,然而需注意的是,所商定的利率不得超过
签订合同当月起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即视为违规的
高利贷行为。
值得强调的是,这里提及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此外,如果
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
借款用途来使用借款,那么贷款方有权暂停发放借款、提前回收借款或
解除合同。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