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若
房屋贷款无法办理成功之根源在于房地产开发商本身存在瑕疵或涉及到诸如国家贷款政策调整、
银行贷款规模限制等
不可抗力因素,进而导致
贷款申请无法通过的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选择撤销交易;
2、然而,倘若因购房者自身提交材料不全或者由于个人财务状况不佳、付款能力不足等因素,被银行判定为不符合贷款资格要求而拒绝予以贷款支持的话,通常情况下,并不具备
退房的权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