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对交通管理部门所采取的
行政强制措施有异议,可考虑寻求
行政复议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提出复议申请时,请您提供充足的材料与
证据。
待我们核实无误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以便撤销先前施行的
强制措施。
具体事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
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
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
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