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明确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拐卖人数问题,我们会根据实际查处过程中所掌握的确切情况来进行认定。
具体而言,对于仅仅拐卖了一名
被害人的罪犯,我们将依法判处其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对其处以相应
罚金。
如果罪犯从事的
犯罪活动涉及拐卖达到三人或以上的妇女和儿童,那么我们将会对其实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有可能附加判
处罚金或者没收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惩罚。
在个别情况下,如果罪犯的行为极其恶劣和严重,我们将毫不留情地判处其
死刑,并且同时剥夺他所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