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方面的事宜,通常情况下由涉案的
侵权方和受害者展开积极的沟通与协商,而没有固定统一的标准。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有任何人侵占了他人固有的土地权益,且由此给后者带来了物质上或者精神层面的实际损害,那么受损方就有权向侵权者提出合理合法的索赔请求,具体的索赔金额可以通过双方友好磋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则需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
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
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