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触犯
寻衅滋事罪行的
犯罪主体,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须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惩罚。
若有结伙他人多次进行此类
犯罪举动,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的情形,
刑罚幅度则晋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同时课以
罚金处罚。
倘若
犯罪嫌疑人能够
主动投案自首,将得到适当地从轻或
减轻处罚。
尤其在
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获得免于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