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男方在女方孕期阶段出现不忠于婚姻的行为(即出轨),此类事件一般并不受法律的严格约束和管理,但双方
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达成
离婚协议或者向法庭
提出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
所谓的
诉讼离婚,乃是指当夫妻双方就是否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债务应由谁承担以及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关键议题未能达成一致共识时,他们可以向当地的
民事审判庭提
起诉讼,通过人
民法院的调解或裁判方式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这即是我们所称的诉讼离婚制度。
若仅仅因为一般的出轨行为而提出离婚请求,通常情况下并不能被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充分
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