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低保户以及低收入群体来说,他们将遵循"保险优先,然后才考虑救助"的原则进行
医疗费用的处理。
首先,这些人可以根据所参加的各类
医疗保险项目来报销医疗费用,而在报销过后剩余的部分则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再次获得高达60%的报销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人群大部分都是选择了"一老"或者无业居民
医保作为保障,因此他们在住院治疗时原本就能够享受到60%的报销额度;
如此一来,这些人最终能够得到的报销比例将会达到84%之高。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