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
拘留之日起至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之前,均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各办案单位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在法定时间内即刻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议。
如若审批通过,公安机关将立即着手筹备相关手续,以改变
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
强制措施,例如将拘留转变为取保候审等措施。
3、针对已被批准逮捕后的取保候审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设定明确的办理期限。
然而,若当事人因涉嫌
刑事案件而
被拘留,则需符合特定条件后方能启动
取保候审程序。
在
刑事拘留期间,若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且提供合适的
担保人或者缴纳足额的
保证金,便有可能获得批准。
此外,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流程也有相应的规定。
当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时,应制作详细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阐述取保候审的理由、所采用的
保证方式及应遵守的各项规定,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
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
羁押期已经超过
一审法院所判处的
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