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五岁之
未成年人导致他
人死亡之行为,其判决情况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区分。
如为故意杀人之行为,则将被判处无期
徒刑乃至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若情节轻微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鉴于该案被告人年龄尚未满十六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此外,是否存在其他
量刑情节及年龄因素对
量刑产生影响,亦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