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累犯被判处十三年
有期徒刑后,严格遵循监狱规矩,积极配合教育改造,确实达到悔罪之境地或者展现出
立功表现及
重大立功表现,那么他便有可能获得
减刑机会。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须服刑
满二年后才能进行减刑,且每次减刑的间隔期不少于一年零六个月。
《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