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未签订劳动合同却遭受到无过失性解雇的员工,我们将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根据该员工在我司工作的具体年限,按照每年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来实施;
若为非法解雇,则应以
经济补偿金为基数,再乘以二作为
赔偿金。
若未
签订合同的时间跨度超过了一个月,那么我们将向该员工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
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