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个人实施了
信用卡诈骗行为且
涉案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便可能触犯
欺诈罪。
信用卡诈骗罪,即是指以
非法占有所图谋,并且无视
信用卡管理
法规的规定,运用信用卡来从事诈骗活动的
犯罪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大量的钱财。
对于所有涉及到诈骗活动,且涉案金额大于等于五千元人民币的案件,应当予以
刑事立案调查。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