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注意,
无证驾驶并非必定会面临
拘留15天的
处罚。
在您未依法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
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在被
暂扣的情况下
驾驶机动车,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是必要的。
根据相关
法规,此类行为将受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也有可能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法律仅规定了拘留这一种可能性,而非强制性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