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行为者被判定犯了阻碍解救
被绑架妇女罪的话,将会面临着从两年至七年之间不等的
有期徒刑的
刑罚;
若情节轻微,也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责。
此种
犯罪的实施主体主要是那些负有解救被困妇女责任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他们侵犯的直接对象是国家机构以及其雇员的声誉,同时也是被囚禁妇女的
人身自由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
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
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