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倘若对方未能积极承担起
抚养子女的责任,我们完全有权利前往法院提出
申诉。
在
起诉至法院之后,法官将会依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对方的经济状况及其所在地的生活标准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确定对方应支付的
抚养费用数额、支付频率及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
若在法院
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作为申诉人的您,便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