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会持续直至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八岁为止。
然而,当涉及到子女攻读大学阶段的学费问题时,夫妻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决定如何处理,因为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强制性规定。
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要求
子女抚养费支付到孩子完成学业这一做法是完全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也是合乎道理的。
若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并且其父母具备经济能力的话,那么他们仍然应当承担起支付必要抚养费的责任:
(1)正处于接受高中以及更低级别学历教育的过程中;
(2)由于失业或者其他非主观原因导致暂时失去或未能完全恢复劳动能力并由此影响到其日常生活的稳定。
此外,父母在
离婚之际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达成的协议或法院作出的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规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如果子女在要求抚养费方面出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且父亲或母亲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则他们应当被支持获得所需抚养费:
(1)原先商定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需求;
(2)由于子女患有疾病、就读高等院校等原因,实际所需的抚养费已经超过了原定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