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二人选择
离婚的情况下,对于两个孩子的判决方式通常为:
一种是将所有
孩子的抚养权授予其中一位家长;
另一种则是让每位家长各
抚养一个孩子。
在做出这样的决定时,我们会全面地考虑到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经济状况,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岁之后,我们也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