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特定情形下,
组织卖淫罪的罪犯有机会获得
缓刑的判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种情况能够轻而易举地实现。
2、在具备满足缓刑适用门槛的基础上,
判缓刑的先决条件是: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应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然而,组织
卖淫罪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此,若法院最终判定犯罪分子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责任,那么该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
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
绑架等
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