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吗?当我们的男女朋友变成老公和老婆后,如果他/她有晚回家的情况出现,可千万别以为这是可以要求退回订婚
彩礼的原因哦!毕竟呢,咱们两个人都已经完成
结婚登记手续啦,而且也在一起过日子了嘛。
因此,只要不是妻子夜不归宿造成了重大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那么丈夫就不能以此为理由来要求退还彩礼哦。
但是呢,如果在
结婚前给出去的彩礼让男方的经济状况变得很紧张,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生活的话,那男方要是想
离婚的话,或者说咱们两个人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了,但是还没有真正开始一起生活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能需要把彩礼还给男方哦。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