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适用
从轻处罚原则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从轻处罚的前提仍然是依据被告犯下的罪行应适用的
法定刑为出发点。
其次,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的判定方法与
从重处罚原则基本相同。
再次,从轻处罚的方式不仅限于判处多种刑种中的相对较轻刑种,而且还可通过判决有期限的刑期中较短的刑期来实现。
最后,从轻处罚的实质在于比没有该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判处更为轻微的
刑罚。
因此,我们不能将从轻处罚简单地等同于法定最低刑,同时也不能仅仅因为刑罚位于法定刑的“中间线”下方就认定为从轻处罚。
《
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
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