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后,依然有权利针对财产问题提起法律
诉讼。
具体来说:
首先,
当事人在合法的
离婚协议中关于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的条文内容,对于男方与女方均具备法定的约束效力。
当双方因履行此自愿签署的协议而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时,可有权提起
起诉。
其次,在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程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完成
离婚手续之后,其中一方若反悔此前签订的
财产分割协议,则有权申请撤销该协议。
然而,如果经由法院审理后,并未发现当初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任何
欺诈、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情况的存在,那么法院将依法驳回申请人的
诉讼请求。
最后,在
离婚之后,如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有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