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夫妻共有的财产为双方父母购
买房产,那么通常情况下这部分房产会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然而,若是子女在
购房过程中明示该行为是对其父母的赠与,那么该房产便可视为父母双方的
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
离婚时无须再对其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购置房产的初衷并非让父母居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依然属于子女所有,而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此房产将会涉及到相应的分割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