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征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建筑面积通常是根据
产权证书上所载明的面积进行计算的。
这也意味着,只有在产权证书上明确记录了阳台存在的情况下,阳台才会作为计算的一部分纳入其中。
若是产权证书并未将阳台包含在内,那么阳台便不属于计算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需要计算的话,阳台下方的投影面积将会被考虑进去。
如果下方为阳台,则该部分面积将被视为一半的建筑面积;
反之,如果下方为空地、埕地或是公共用地等非建筑物,则该部分面积将不会被计入。
但是,如果阳台下方为有高度差的走廊,那么该部分面积可以被视为一半的建筑面积。
关于自建房阳台是否应被纳入
拆迁面积的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实际情况。
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全封闭式阳台将被视为全面积,而半封闭式阳台则将被视为一半的建筑面积。
因此,从总体上看,阳台通常会被纳入拆迁面积的计算范畴。
在具体计算过程中,面积将依据阳台的垂直水平投影面积来确定具体数值。
对于农村地区的征地
拆迁补偿标准而言,被拆除房屋的用途以及建筑面积,通常以房产权证、农村
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中的记载为准。
如果这些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除了
违章建筑之外,还需结合实际标准进行调整。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