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罹患
职业病时,若需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治疗,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
停工留薪期间,原来的
工资福利以及待遇将保持不变,由所属单位每月按时为您支付。
请您放心,我们将会竭诚为您提供帮助与支持。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