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第二个年度,若有重新
分割财产之需求,申请人须提供其详细的个人资料,明确申请事宜及提出申请的缘由。
若夫妻一方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任意挥霍夫妻双方共有的合法财产,或者通过制造
虚假的
夫妻共同债务来试图侵占另一方的
财产权益,那么在
离婚进行
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于此类
行为人,法院有权酌情减少或完全剥夺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