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兄弟在遭遇
工资被
拖欠的情况下,若是与诸如建筑业、运输服务业以及水利工程等建设行业有关,且这类问题起因是由违规操作的发包经营模式,非法的转包行为,不合法的分包现象,或者是挂靠行为,以及
拖欠工程款项所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那么他们应该首先向各个领域的主管部门的清欠机构提出投诉。
此外,他们还可以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选择向市或区两级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在前往现场投诉的时候,请务必携带以下物品:
您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以及能够证明您在该项目中工作过的相关
证据。
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并且对工资发放的具体金额存在争议的话,那么就需要通过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
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三)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