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
帮信”行为并从中获得累计收益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以上时,
当事人可能将面临
刑事判决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此类行为涉及到通过支付结算手段来提供支持,且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也极有可能被判定为
刑事犯罪。
针对这种情况,一般的法律判决通常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处以
罚金,而对于
单位犯罪则需要对其进行罚款处理,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同样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若同时还涉嫌其他
犯罪行为,则需按照
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
量刑。
在认定是否构成“
帮信罪”时,往往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
犯罪主体方面要求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
犯罪嫌疑人;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
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
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
行政处罚,但之后又继续从事相关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