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因
离异需对子女购买的保险进行
财产分割时,此项法律明确规定,这类
人身保险的标的在于人的寿命及其身体状况,其所包含的人身性质极其重要,因此,此种保险理应当归属至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
私人财产范围内,即是说,保险的
产权人为子女,而并非夫妻双方。
因此,
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无权要求进行分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