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如果男方愿意放弃对
孩子的抚养权,他仍需向女方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
然而,即便失去了
抚养权,女方仍有权行使
探望权,可以在预先商定或者法庭判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频率与子女进行见面交流。
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的任意时间里,不管是单方面还是双方,只要其生活状况或者
抚养能力出现重大改变,都有权利提出变更
子女抚养权的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