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我们将
犯罪预备视为一种
犯罪形态,而非特定的
罪名。
犯罪预备,是指那些已经做好了犯罪准备,包括准备武器或设备、谋划犯罪计划等,然而却因为某些意外因素,如
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无法实际进行
犯罪行为的情况。
面对这种预备犯,法律也赋予其
刑事责任的追究权力。
尽管如此,鉴于预备犯并未真正开始实施犯罪,因而还未对现实社会造成直接损害,
刑法也作出相应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参照已完成犯罪的罪犯,给予从轻、减轻甚至免除
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