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遗嘱人共同签署一份遗嘱文件,就他们在去世之后各自或共同留下的财产,指定特定的
继承人来
继承这些遗产。
这种
遗产继承方式也被称为共
立遗嘱、
共同遗嘱或者联合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行为属于私法范畴内的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的初衷就是为了表达他们在离世之后对于遗产处理的个人意愿。
因此,我们在确认遗嘱效力时,应始终遵循私法自治的
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夫妻双方需保持合法的夫妻关系;
其次,夫妻双方都应该具备立遗嘱的法律能力,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方为无
行为能力人或
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所设立的共同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再次,夫妻双方必须拥有共同的意志表示,也就是说,他们设立这份遗嘱的目的必须是完全一致的;
最后,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不能剥夺仍在世一方的遗嘱
撤销权,同时也不能限制仍在世一方自由处置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