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您明确该问题发生所在的具体地点,究竟属公共领域抑或是私人专属领域。
倘若为公共范畴,那么就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若所在小区并未设立物业管理公司,则此项职责和相应的费用理应由所有共用业主共同承担;
反之,若是发生在私家领地内,则该维修任务及所需费用应由实际导致渗漏的
责任人业主承担。
其次,当这类
意外事件造成了业主的部分财产遭受损坏时,建议您首先对事故现场以及受损财产进行拍摄记录,如条件许可还可考虑采取公证措施。
在相关取证工作完成后,务必尽快将受影响的财产移出渗漏区域,以防损失进一步扩大。
再次,此类事件发生后,您应立即与相关
责任方展开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在此期间,您还可以申请对渗漏原因进行鉴定以及修复费用的评估。
在正式提
起诉讼之前,您可以先委托具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提供维修报价,这将成为
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后,在涉及到渗漏
纠纷的处理上,业主既可以要求责任方进行维修,也可以选择让维修方支付维修费用自行进行维修,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其中之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
保证书应当列明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
质量等级、保修范围、
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
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
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