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事诉讼过程中,若想申请
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与条件:
首先,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
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
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最后,还存在着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