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观点是完全有效的,原因在于只要通过双方真挚的意思表示,并在和谐友好的氛围中共同协商达成协议,且协议内容并不涉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份协议便自动具备
法律效力。
在此基础上,若能够将该协议进行公证手续,无疑将会增强其公信力和法律效力。
对于已经缔
结婚姻关系的夫妇而言,他们之间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以及各自的
婚前财产,他们可以自由地就这些事项做出明确的约定,并且这种约定将对他们两者都产生不可忽视的约束力。
在此种情况下,夫妇们也可以选择将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